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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打击“校闹”,有望消除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一大顾虑

2019-08-22 来源: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 阅读:25650 次

  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昨天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

  

教育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截图

  学校体育专家、南京理工大学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今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给学校、体育老师吃了一颗“定心丸”,相关部门、学校可以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妥善解决学生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向“校闹”说不,有助于保证学校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由于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孩子在参加体育活动和比赛时确实有一定的几率遭受意外伤害,但家长们的不理解往往将很大一部分纯属意外的体育伤害事故演变为校闹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也让学校在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时承受了不必要的巨大压力。

  近年来,因为学生在学校参加体育活动时意外受伤乃至遭受重大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无论学校和体育老师是否有过错,为数不少的家长都要求学校承担主要责任。有的家长甚至向学校提出远远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要求,如果学校不能满足,这些家长就以过激手段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部分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只能向这样的家长做出妥协;有的学校虽未发生这类事件,但看到其他学校的遭遇,为了防微杜渐,也只能更加小心翼翼的开展学校体育活动。王宗平表示,体育课和学校体育活动为什么变得越来越温柔?学校里的单杠、双杠不见了,体育课上的跳山羊不见了,运动会上的5000米、1万米长跑不见了,篮球框被上锁,跳远的沙坑被覆盖、足球场成了摆设……此类种种的学校体育怪象,基本上都与学校难以承受的意外伤害风险之重有着直接关系。

  此次“意见”的出台,表明国家从教育部门到公检法部门都对“校闹”采取严打之势,王宗平表示,不敢说学校体育活动因此可以高质量的开展,但是至少可以少打折扣的开展起来,学校和体育老师再也不用戴着紧箍咒去进行正常的体育教学和组织学生体育活动。

  当然,在“意见”里也对教育部门、各级学校做出了“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等要求。打击“校闹”并不表示减轻教育部门、学校、体育老师应该负担的学生运动伤害防范和救援、救助责任。

  从家长和社会舆论的角度说,王宗平认为需要改变那种谁受伤害谁就有理的观点。孩子在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比赛的过程中,小伤小碰的几率还是比较高的。没有人愿意看到孩子受伤,学校也确实应该尽心尽责的保障学生不受伤、少受伤,但是家长们和社会舆论也应该更加理智、平静的去看待孩子在体育活动中的受伤事件。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青少年和儿童在参加体育活动时的受伤事件高达大约每天8000起,每年有超过350万人次美国14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受伤,占青少年和儿童的比例达到10%。实际上,几乎每个热爱运动的孩子都有过受伤经历。孩子们在参加体育活动时的小伤小碰,有助于他们更好的去预防运动伤害。王宗平表示,越是不运动、少运动的孩子,越是容易在运动中受伤。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如果学校无法开展有强度、有难度、有对抗的体育活动,学生也就很难通过体育得到上述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