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
2016–07-25发布 2016-07-25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教育学会体育卫生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领导小组成员:王登峰、刘培俊、韩呼生、刘诗海、卢逊。
2.工作组成员:党建伟、赵惠英、赵翔、吴颖、杜艳、陈韫春、闫宗良、孙古。
引 言
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体育教学科学发展,规范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及其课外体育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促进教育公平”为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中提出的“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等要求为目标,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教学内容为依据,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开展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所需的器材设施提出具有广泛适应性、科学指导性和有效引领性的装备要求。
本标准的配备要求,立足我国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立足促进教育公平和保障每个初中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分为“基本”和“选配”两大类,前者是满足教学所需的硬性规定,后者是兼顾发展、可供选择的弹性空间。目的在于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所有初中学校的体育教学条件装备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更多、更好的体育器材和设施,以促进体育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器材设施装备的水平和质量也将不断得到持续和快速地提升。各地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逐步落实本标准提出的各项配备要求,努力提升配备水平,让基础体育教育获得良好的发展条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初中体育教学用器材设施的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初中阶段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可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初中配备体育器材设施使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81-2006 羽毛球
GB 17498.1-2008 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9272-2011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T 19851.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 健身器材
GB/T 19851.2-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2部分: 体操器材
GB/T 19851.3-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3部分: 篮球架
GB/T 19851.4-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4部分: 篮球
GB/T 19851.5-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5部分: 排球
GB/T 19851.6-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6部分: 软式排球
GB/T 19851.7-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7部分: 乒乓球台
GB/T 19851.8-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8部分: 乒乓球
GB/T 19851.9-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9部分: 羽毛球拍
GB/T 19851.10-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0部分: 网球拍
GB/T 19851.12-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2部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
GB/T 19851.13-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3部分: 排球网柱、羽毛球网柱、网球网柱
GB/T 19851.14-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4部分:球网
GB/T 19851.15-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5部分:足球门
GB/T 19851.16-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6部分:跨栏架
GB/T 19851.17-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7部分:跳高架
GB/T 19851.18-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8部分:实心球
GB/T 19851.19-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9部分:垒球
GB/T 19851.20-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20部分:跳绳
GB/T 19851.21-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21部分:毽球、花毽
GB/T 19851.22-2007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22部分:软式橄榄球
GB/T 22754-2008 网球
GB/T 22765-2008 标枪
GB/T 22773-2008 机械秒表
GB/T 22778-2008 液晶数字式石英秒表
GB/T 22892-2008 足球
GB/T 23115-2008 乒乓球拍
GB/T 23161-2008 铅球
GB/T 28711-2012 无动力类游乐设施 秋千
HJ 2506—201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JY/T 0363 视频展示台
JY/T 0373 教学用液晶投影机
JY/T 0383 多媒体设备集中控制系统
JY/T 0456 交互式电子白板
QB/T 1519-2011 纤维卷尺
QB/T 2182-1995 自行车随车打气筒
QB/T 2701-2005 乒乓球网架
3 要求
3.1 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要求应按表1。
3.2 初中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分为“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
“基本”栏目规定了初中学校完成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的通用仪器设备和专用体育器材设施。所有开设体育课程的初中学校均应达到该栏目的配备要求。
“选配”栏目是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选用的教材、学校的校本课程、任课教师专业特长、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的需求,在“选配”栏目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以满足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
“基本”栏目中的通栏“√”为功能相近或功能有交叉的器材,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配备方案。
3.3 表1中的配备数量按照每年级4个平行班、每班50人的标准计算。如果每年级平行班和班级学生数较多,则应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3.4 消耗性材料如球类、毽子等是保证体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3.5 为适应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及教育发展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对本标准表1所列的“选配”栏目体育教学器材设施的品种、数量和规格进行适当调整。遵循确保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实施和开展,有利于体育教育的普及、提高,促进学校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开展,惠及多数学校和多数学生,以及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
3.6 凡是进入学校的体育器材设施,需取得通过资质认定的专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图书、挂图、音像制品应为国家正式出版物。软件应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
3.7 体育器材所用的材料、外形和结构设计、主要零部件静负荷能力、稳定性、安全警示要求除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外,应分别符合GB 19272-2011的5.1、5.2、5.3、5.4、5.5、5.6的规定。
3.8 需要安装的体育器材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应符合GB 19272-2011的5.7的规定。单杠、双杠、秋千、肋木、平梯、爬竿、爬绳等涉及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跌落的器材,其跌落防护应符合GB 19272-2011的5.3.3。
3.9 体育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及疲劳性能、环保要求、表面质量、管理与维护应分别符合GB 19272
-2011的5.8、5.9、5.10和第8章的规定。器材的标志和使用说明应符合GB 19272-2011的7.1、7.1.1、7.1.2、7.1.3的规定。
3.10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技术装备机构负责监督。